执行研究中心资格评估、启动、中期监查、研究中心管理活动和关闭访视(现场或远程执行),确保符合法规、ICH-GCP和/或《良好药物流行病学实践》(GPP)以及试验方案的要求
运用判断力和经验评估研究中心和研究中心人员的整体表现,并提供有关特定研究中心行动的建议 保持对ICH/GCP指南或其他适用指南、相关法规和公司SOP/流程的工作知识 核实为每位受试者/患者获得知情同意的过程已充分执行并记录(根据需要/适当) 评估可能影响研究者/医生站点受试者/患者安全和临床数据完整性的因素,例如方案偏离/违规和药物警戒问题 根据临床监查/研究中心管理计划(CMP/SMP):评估研究中心流程 核实输入病例报告表(CRF)的所需临床数据准确完整 远程和现场应用质疑解决技术,并在必要时为研究中心人员提供指导,在商定的时间表内推动质疑解决至关闭 利用可用的硬件和软件支持临床研究数据审查和捕获的有效进行 可能执行试验用药品(IP)库存、核对,并审查储存和安全性 应用GCP/当地法规和组织程序知识,确保IP被适当(重新)贴标、进口和放行/退回 定期审查研究者文件夹(ISF)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确保研究者/医生站点了解根据当地指南和法规归档基本文件的要求 根据SOP和临床监查计划/研究中心管理计划,通过确认函、跟进函、访视报告、沟通日志和其他所需项目文件记录活动 按要求将数据输入跟踪系统,以跟踪所有观察结果、持续状态和指定的行动项目直至解决 管理研究中心层面的活动/沟通,以确保项目目标、可交付成果和时间表得以实现 可作为与研究中心人员的主要联络人,或与中央监查员协作 确保所有指定的研究中心和项目特定的研究中心团队成员都经过培训并符合适用要求 参加全球临床监查/项目人员会议(包括申办方代表,如适用),并根据项目特定要求参加临床培训课程 在研究中心和项目层面为审计准备标准提供指导,并支持审计准备和所需的后续行动 保持对ICH/GCP指南或其他适用指南、相关法规和公司SOP/流程的工作知识 对于真实世界后期研究,CRA II将使用“研究中心管理专员II”的职位头衔 其他职责包括:在整个研究生命周期(从研究中心识别到关闭)为研究中心提供支持 与申办方分支机构、医学科学联络员和当地国家工作人员合作 基于对治疗模式、患者倡导和医疗保健提供者(HCP)协会的当地了解,主动建议潜在的研究中心